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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来源: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03-1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项目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联系人

李阿妮

项目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因此,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于201711月委托我公司对其生产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本次评价为该企业首次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企业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构依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相应评价。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陪同人

1

检测/采样人员

吴汪青、李刚、肖建光、阙小刚等

李阿妮、焦小健等

2

调查人员

吴汪青、吴丹红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尘(总尘)、煤尘(呼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石膏粉尘(总尘)、石膏粉尘(呼尘)、石灰石粉尘(总尘)、石灰石粉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氯、氯化氢及盐酸、氨、硫化氢、氢氧化钠、一氧化碳、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在海水制氯间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能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的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12m。事故通风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2)用人单位应在可能存在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根据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配备现场应急救援物资。

3)用人单位应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并将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医院,以便在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能够迅速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

4)加强对作业工人的监督,确保其作业时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耳塞和防尘面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