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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的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年新增1500台扶梯装配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奥的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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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新二路7号 |
联系人 |
干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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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奥的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年新增1500台扶梯装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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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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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的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4日,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新二路7号。公司主要从事自动扶梯的装配工作。本项目前期由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的名义运营(经营奥的斯机电品牌),后因奥的斯集团战略发展需要及整体策略调整,改为奥的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的名义运营(经营奥的斯品牌)。 因厂房租赁到期,公司重新租赁一幢生产厂房,对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将原有厂区1套自动扶梯组装生产线搬迁至本项目的生产车间,同时新增2套自动扶梯组装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台自动扶梯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此,2020年1月2日,奥的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原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年新增1500台扶梯装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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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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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姓名 |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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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查人员 |
陆桔乃、徐丹 |
干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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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测/采样人员 |
姚轶丽、吴量、徐丹 |
干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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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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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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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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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属于C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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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建议企业督促工人作业时正确佩戴有效的防护耳塞,以降低噪声对工人健康的危害。同时应重视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检查,尤其是新进员工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凡事有听觉器官疾患、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患者,不宜从事噪声作业;在岗期间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体检,以便早期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于噪声职业禁忌的员工,应调离噪声作业岗位。 2.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按照用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件《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 3.企业应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时完成网络申报。 4.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对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向员工公布。 5.企业应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如发现设备损坏的问题,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以确保防护设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并做好维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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