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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永大构件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宁波市镇海永大构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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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58号 |
联系人 |
朱德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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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市镇海永大构件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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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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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永大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0年9月30日,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58号,注册资本为52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属结构及其构件(除压力容器及建筑构件)、高强度预应力管桩(凭证经营)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钢模租赁。 用人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在试运行阶段未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用人单位于2018年8月委托本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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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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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姓名 |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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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查人员 |
姚轶丽、吴亚平 |
朱德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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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测/采样人员 |
吴丹红、蔡航峰、吴量、陆桔乃 |
朱德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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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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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水泥粉尘、矽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手传振动、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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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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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 73号)的规定,综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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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装模、盖模区域地面及设备上残留的混凝土应及时清理,防止风干后产生扬尘。 (2)生产车间剪切墩头工、滚焊工、喂料工、盖模工、装模拆模工、张拉工、离心工、养护工作业时务必佩戴护耳器,用人单位应指导并督促工人正确佩戴。 (3)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噪声超标情况,用人单位应在今后的技术改造中,重点对噪声超标岗位采取改进措施,具体如下: 1)生产车间四周或顶棚可设置一定面积的吸声材料,面积一般为1/4的四周墙体面积或顶棚面积。 2)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前提下,生产车间滚焊成笼工序应与其他工序隔离设置,喂料、盖模、装模、拆模、张拉、离心成型、蒸汽养护工序之间应相互隔离设置,避免噪声相互叠加。 3)可调整噪声超标岗位作业工人的作业班制,适当缩短每班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从而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时间。 4)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杜绝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应指导和监督工人规范佩戴防护耳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