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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音视频产品产业化基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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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规划桂子路,南至启智街,西至十甲河绿化,北至规划支路 |
联系人 |
叶江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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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音视频产品产业化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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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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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杭州市滨江区桂子路以西,启智街以北,规划支路以南,十甲河绿化带以东建设海康威视数字音视频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投资103200万元,总用地55亩,总建筑面积17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67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129.6平方米),新建两幢地上22层的高层建筑(A、C楼)、三幢地上4层的多层建筑(B、D、E楼),设地下室2层局部一层夹层,建成后主要用于数字音视频产品生产、办公及辅助用房,数字音视频产品年产量为100万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019年5月,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音视频产品产业化基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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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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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高温和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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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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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综合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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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本项目锅炉房宜设置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主要为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氧含量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毒物报警值应根据有毒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至少设警报值和高报值。预报值为MAC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化学物质,预报值可设在相应超限倍数值的1/2;警报值为MAC或PC-STEL值,无PC-STEL的化学物质,警报值可设在相应的超限倍数值;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2)企业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3)辅助用室的补充措施 4)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5)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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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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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