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三墩镇西湖科技园振华路320号4楼
邮编:310030
咨询:0571-28120100
总机:0571-88270695
传真:0571-88270696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2亿安时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厂房内。 |
联系人 |
张涵 |
||||
项目名称 |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2亿安时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
项目简介 |
|||||||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公司于2004年建设电动车用新能源电子电器制造项目。企业原有0.97亿安时锂离子电池、80万套电动助力车配件和1600万只镍氢蓄电池的生产能力。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新增总投资20000万元,项目在现有厂区组织实施,利用厂房建筑面积16174平方米,新增全自动分散机、挤压模头涂布机、极片连续棍压机、全自动焊接制片机、连续自动分条机、圆柱全自动卷绕机、自动装配生产线、电池组自动焊接机等工艺设备及自动测厚仪、动力电池组综合测试仪、电压内阻自动分选配组机等检测试验设备642台(套),形成年新增2亿安时圆柱18650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技改完成后锂离子电池总生产能力为2.97亿安时)。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19年5月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2019年5月委托本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陪同人 |
||||
1 |
调查人员 |
周建洲、吴亚平 |
张涵 |
||||
2 |
检测/采样人员 |
陆桔乃、吴量、姚轶丽、吴亚平 |
张涵 |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丙酮、丁酮、氟化氢、氟化物、二氧化锡、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钴及其氧化物、炭黑粉尘、石墨粉尘(总尘)、石墨粉尘(呼尘)、激光辐射、噪声。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
建议 |
1、本项目手工称料工位(正极和负极)应各设置一个称量室,称量室采用后上方送风,侧下方吸风的排风形式,形式采用侧吸式排风罩,设计罩口面积(0.5m×0.5m),采用2mm厚不锈钢薄钢板制作,排风罩四周距离污染源0.2m。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取1.2 m/s。 2、本项目手工称料工位岗位地面、墙面、设备表面积尘严重,企业应安排工人定期对其进行湿式清扫,避免因积尘引起的“二次扬尘”。 3、本项目打料工位(正极和负极)应各设置一个打料间,打料间采用后上方送风,侧下方吸风的排风形式,形式采用侧吸式排风罩,设计罩口面积(0.5m×0.5m),采用2mm厚不锈钢薄钢板制作,排风罩四周距离污染源0.2m。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取1.2 m/s。。 4、PACK-A2车间焊盖帽、点焊、锡焊和激光焊接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烟尘,岗位设置的烟雾净化器数量不足,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设备开启数量进行配备,确保所有作业岗位均配备有防护设施。 5、用人单位应在应急药箱内补充氟化氢的特效药品(敌氟灵或六氟灵),并定期检查,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6、用人单位应在电解液暂存间和注液房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并细化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情况,如检测报警点应设在可能释放可燃气体的释放点附近,入输送泵、阀门、储运设备的排水口、有毒液体装卸口或可能溢出口、有毒气体填充口以及有毒物质设备易损害部位等处,另外与有毒气体释放源场所相关联并有人员活动的沟道、排污口以及易聚集有毒气体的死角、坑道等也宜设置检测报警点。室内报警点应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具体可参考《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2009)等规范标准。报警装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7、用人单位应在配料间和电解液暂存间设置事故通风装置,事故通风换气次数应大于12次/h, 事故通风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8、用人单位应在电解液暂存间设置接液盘或泄险沟,避免电解液桶破碎引起泄露。电解液存储量约1.3t,折算体积约1.3m3,接液盘容积应大于1.3m3。 9、用人单位应在注液房和电解液暂存间设置应急喷淋洗眼器。应急喷淋洗眼器应设置指示标识,以达到醒目易找的目的。喷淋洗眼设施设置位置应满足使用者以正常步伐不超过10s能够到达的地方,且距离危险源不超过15m,并在同一操作面上,中间不应有障碍物,喷淋洗眼设施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20min,洗眼器喷头距地面高度宜为0.84-1.14m,喷淋器淋浴喷头距地面高度宜为2.08-2.44m,拉手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75m。并定期维护与检修保证喷淋洗眼设施的正常使用。 10、喷码岗位使用的油墨和助剂中含有丙酮和丁酮,用人单位应为该岗位工人配备有效的防护有机蒸汽口罩,定期进行培训,正确佩戴,并确保其有效性。 11、用人单位121名工人未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开展,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规定要求,积极开展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对体检存在异常人员及时安排复查等。 12、企业应根据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通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按照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1)细化车间内设备布局描述。 2)与会专家的个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