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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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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 |
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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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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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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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前身是天津杨柳青发电厂,始建于1971年8月,是华北地区第一座燃油电厂,也是天津地区最早的超高压火力发电厂。1996年在原天津杨柳青发电厂基础上,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华北电力开发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建设单位运行4台30万千瓦燃煤抽汽供热锅炉(分期实施,现均投入运行)。公司致力于打造“环保标杆电厂”,相继完成了脱硝改造、脱硫提效改造、电除尘器改造等一系列环保改造项目,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稳定优标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19年12月,本机构受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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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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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 因素 |
硫化氢、氨、甲烷、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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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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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D 4412热电联产行业”,根据行业分类,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建设项目,但本项目为污泥发电技改项目,涉及原料仅为污泥,无其他的物料,本项目污泥处理工艺以自动化、密闭化为主,工人作业以巡检为主,减少工人直接接触危害可能,工人直接接触高浓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较低,经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氨、粉尘、高温、噪声、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其他相关说明,结合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本项目操作人员巡检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能符合标准要求。 根据拟建项目总体设计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发现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设计上仍存在一些不足,并提出了防护措施及建议。 建设单位在今后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职业病防护设计,将总体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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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建设单位应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门的硫化氢中毒专项应急预案和中暑现场处置方案。 (2)拟建项目拟安装有毒气体报警器报警,但并未进行具体布置的设计,建议针对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形式、报警值等进行细化。 (3)存在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拟建项目应设置的告知卡为硫化氢告知卡,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数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4)拟建项目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等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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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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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总局59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完善有限空间管理要求,补充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2.核实是否存在进入一体化处理机,配套炉烟管道和上料仓储设备受限空间作业,有针对性提出制定硫化氢中毒专项应急预案和中暑现场处置方案。 3.补充污泥接收厂房(污泥接收及存储系统)强制通风系统、隔声、吸声措施,输送机和柱塞泵防振减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