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三墩镇西湖科技园振华路320号4楼
邮编:310030
咨询:0571-28120100
总机:0571-88270695
传真:0571-88270696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PPS)新材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2号 |
联系人 |
刘洋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PPS)新材料建设项目 |
|||||
项目简介 |
||||||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由浙江 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设立,成立于2012年1月31日,位于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园区内另有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 公司和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聚苯硫醚树脂属高性能特种工程材料,其产需量位居尼龙(PA)、聚碳酸酯(PC)等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后,有第六大工程塑料之称。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发出纤维级聚苯硫醚树脂及聚苯硫醚复合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并于2012年在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实施年产30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及20000吨复合聚苯硫醚新材料建设项目,项目一次性规划设计,分期实施。 2013年9月份,完成一期项目的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新建561车间、562车间及综合仓库、自控中心、锅炉房、干煤棚、配电房、空压间、罐区、成品仓库等,形成年产5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561车间)和年产6000吨复合聚苯硫醚(562车间)的生产能力,并在2014年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2017年3月份,完成二期项目的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新建563车间及相应辅助设施,形成年产10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的生产能力,并在2018年初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根据2018-330604-26-03-049760-00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建设单位总投资4000万元,针对年产5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PPS)新材料所在的561车间进行技改,在车间内预留位置新增一套聚合脱水釜,增加离心机、三效处理器等设备,技改延长反应后产品保温时间,提升产品的品质,主体生产工艺保持不变,产能不发生改变。该技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在设计阶段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5000吨纤维级聚苯硫醚(PPS)新材料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陪同人 |
|||
1 |
调查人员 |
钟旭初、肖建光 |
刘洋 |
|||
2 |
检测/采样人员 |
钟旭初、肖建光、孙斌 |
刘洋 |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盐酸、氢氧化钠、对二氯苯、硫化氢、硫氢化钠、N-甲基吡咯烷酮、聚苯硫醚、煤尘、高温、噪声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设项目属于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结合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额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实现密闭化、自动化,作业场所空气中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0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后,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设置了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保证了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效果,本在保持好目前采取的各项防护措施,并将本评价报告的各项建议落实之后,能够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建议 |
本项目受工艺产品限值,采用直接放料取样,取样过程中工人应按要求正确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包装作业完成后,应督促工人对地面、设备表面积尘进行清理,避免“二次扬尘”。 企业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让各项制度等符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并逐项进行落实。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