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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宁波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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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388号 |
联系人 |
陈霞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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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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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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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一家专业生产铜棒的民营企业,企业投资25000万元,将位于庄市街道兆龙路158号的原有厂区迁至镇海区骆驼街道骆兴村(骆驼工业区),新征土地 用人单位项目建设过程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因此,宁波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委托我公司对其生产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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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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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姓名 |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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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查人员 |
陆桔乃 |
陈霞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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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测/采样人员 |
蔡航峰、陈琪锋、吴汪青、朱宏辉 |
陈霞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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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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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铜烟、铜尘、铅烟、氧化锌烟、紫外辐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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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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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等要求,属于“有色金属铸造”。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铜烟、铜尘、铅烟、氧化锌、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高温、噪声、紫外辐射等;高温季节熔炼工、牵引工、挤压工进行生产区作业时,由于热辐射易发生职业性中暑。通过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综合分析后,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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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根据本次噪声检测结果,用人单位熔炼、挤制、拉丝、包装、矫直等岗位噪声超标,企业应引起重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防尘防毒防设施的性能和净化效率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检修或更换,检测结果和维修记录应整理归档。 3、用人单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血铅异常指标明显,因加强涉铅作业场所管理: (1)提高熔炼炉防护罩的密闭性,减少有毒物质外溢,企业应每周定期对设备尤其是通风排毒设施进行检查,以维持良好运行状态;至少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水平敷设的风道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孔,定期清除积尘,防止管道堵塞。 (2)除尘装置清理过程接触飞灰浓度较高,应提高个人防护等级,使用防护服、防尘全面具(防护因数APF为100)。 (3)涉铅车间应合理设置办公室和工人休息室。生产区与车间办公室、休息室应有缓冲区,在缓冲区设置工作服暂存处、防护用品暂存处,进入人员应脱掉涉铅工作服和防护用品,洗手后进入办公室或休息室。 (4)企业应对从事铅作业的工作人员上岗、复岗前进行“三级教育”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严格落实《职工工人服穿戴、清洗及职工就餐、洗浴制度》,做好督促工人养成上班工作流程和良好卫生习惯,就餐、饮水前洗手,工作场所不进食。 (5)严禁工人携带家属,尤其是小孩、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进入铅作业场所。 4、用人单位应结合6.1章节表6-1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提高体检率,完善体检项目,进一步严控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对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为职业禁忌人员安排好后续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做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对职业禁忌证、职业病患者,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续治疗和安置;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根据工人在离岗前应组织其进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90天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5、定期进行高温中毒等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及演练照片进行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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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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