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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正丙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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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联系人 |
江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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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正丙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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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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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是巨化集团公司控股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由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501号,公司主要从事氟化工ODS替代品的生产,主要产品有甲烷氯化物(简称“CM”)、氯甲烷、四氯乙烯等系列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8万吨氯甲烷、23万吨甲烷氯化物和8万吨四氯乙烯。 宁波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并于2020年8月31日注销,注销后由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宁波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的需求,公司计划新建一套5万吨/年正丙醇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公司经宁波市宁波石化开发区经发局(项目代码:2018-330211-26-03-011438-000),总投资18130.02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生产装置、灌装站和汽车装车站,以及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新建消防泵房、空压冷冻站、罐区、污水处理站、分析化验楼、变配电站、压缩厂房、废气锅炉等,同时在原氯甲烷球罐南侧新建两个200m3乙烯双防罐、两台乙烯输送泵、三台乙烯汽化器、一套乙烯卸车设施(包括一根乙烯卸车鹤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正丙醇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此,2020年4月24日,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正丙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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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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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姓名 |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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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查人员 |
陆桔乃、徐丹 |
江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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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测/采样人员 |
姚轶丽、吴量、徐丹、吴亚平、林菲、吴丹红 |
江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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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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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正丙醇、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工频电场、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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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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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属于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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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企业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设备损坏的问题,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以确保防护设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并做好维修记录。 2.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按照用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件《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 3.企业应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时完成网络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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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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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描述、分析、评价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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