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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正性和诚实性声明

来源: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1-08-05

 公正性和诚实性声明

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直接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企业和个人的利害有关。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及其公正性,特声明如下,望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同时希望有关单位监督。

1、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公司开展的各项检测业务工作不受不当的行政干预。

2、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2021年4月2日修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测机构补充要求(RBT215-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严格遵守本公司《质量手册》的规定,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细则等进行,以诚实、公正的态度确保各项检测工作的质量,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4、作为一家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生态环境监测、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机构,本公司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本公司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人员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5、作为一家食品检验机构,本公司的食品检验活动实现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数据和报告及检验工作行为负责。本公司及全体检验人员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含有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6、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7、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及提供良好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以此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给所有客户以满意的服务。

8、不阻拦客户与检测有关的投诉,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答复。

9本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