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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业务概况:该业务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企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通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卫生、安全生产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业务资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浙(01)卫职技字(2013)第053号
►业务流程: 项目委托→合同评审→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制定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采样前准备→现场采样(检测)→样品运输、流转和保存→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报告及原始记录审核→报告签发→归档与保存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20个工作日可出具报告。
► 保密承诺: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职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资料:
1、公司的概况,包括公司的规模、员工总人数、占地面积和产品等;2、公司总平面布置图;3、车间平面布置图或生产设备布置图;4、生产工艺流程图;5、原料辅料使用情况及MSDS说明;6、车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名称和数量;7、有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8、公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通风除尘排毒的名称,安装位置,运行状态;
►业务依据、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8年12月29日实施)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
号)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5、WS/T771-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6、WS/T751-20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2017年5月1日)
8、《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GBZ/T 277-2016)
►咨询电话:
杭州总公司:翁经理 0571-87381184、13588815027
宁波办事处:陈经理 13082938444、13777122712
嘉兴办事处:肖经理 0573-85095507、150057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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